生辰八字合婚算命
生辰八字合婚配对,就是根据男女各自的出生年月日时即八字,算一下你们二人之间的发展状况和结果,下面就来看看以下的文章,生辰八字合婚算命。
生辰八字合婚的含义
什么是生辰八字:
生辰八字指一人出生的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生辰八字是由四个时空点组成。
年月的确定: 年月的确定要根据节气的变换来定,而不是用公历、农历,是以交节的时间确定。年的确定是从立春节开始为一年的第一天,不是正月初一为一年的开始,从今年的立春到明年的立春之间为一年。
什么是合婚:
合婚又称“合年命”、“合八字”,古称“卜吉”。在双方同意议婚之初,必须进行“合婚”。旧时,人们把男女的幸福灾祸都寄托在命运上,如果“年命”不合,则一切皆好也不能婚配。
经过互相查访,双方主婚人均无异议,再过"八字贴"。男女双方各用一顺红纸的折子,写上出生年、月、日、时,请"星命家"测看男女双方"八字",叫"合婚"。
生辰八字合婚表查询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姻缘之抉择,关乎终身幸福,不得不慎。目前常用的合婚方式有:
一、生肖配婚,
二、卦命配婚两种,各有利弊,非最佳之合婚法。
今介绍另一种甚少流传的上乘婚配法,以防夫妻为重点。在婚配年表,女命从女命栏找出自己出生年,对照其左的男命栏,便是适配之男命。男命从男命栏找出自己的出生年,其右之女命栏,即是可配之女命。
此婚配法可保白首偕老,富贵圆满。
男命——女命(出生年)
甲子——壬申、癸酉、丁丑。
庚午——戊寅、己卯。
丙子——甲申、乙酉。
乙丑——壬申、癸酉、丙子。
辛未——壬申、癸酉、壬午。
丁丑——甲申、乙酉。
丙寅——己巳、乙亥。
壬申——甲戌、丁丑。
戊寅——丁亥。
丁卯——甲戌、乙亥。
癸酉——乙亥、庚辰、辛巳。
己卯——辛已、丙戌、丁亥。
戊辰——庚午、癸酉。
甲戌——己卯、壬午。
庚辰——己酉、壬午。
己巳——辛未、甲戌。
乙亥——戊寅、庚寅。
辛巳——癸未、丙戌。
壬午——庚寅、辛卯。
丙申——辛丑、甲辰。
庚戌——乙卯、戊午。
癸未——甲申、乙酉、甲午。
丁酉——甲辰、乙巳 。
辛亥——丙寅。
甲申——丙戌、己丑。
戊戌——癸卯、丙午。
壬子——甲寅、庚申、辛酉。
乙酉——壬辰、癸巳。
己亥——甲寅。
癸丑——庚申、辛酉、甲子。
丙戌——辛卯、甲午。
庚子——壬寅、戊申、己酉。
甲寅——癸亥。
乙卯——丁巳、壬戌、癸亥。
丙辰——戊午、辛酉。
丁亥——戊子。
辛丑——戊申、己酉。
戊子——庚寅、丙申、丁酉。
壬寅——辛亥。
己丑——丙申、丁酉。
癸卯——庚戌、辛亥。
丁巳——己未、乙丑、戊辰。
庚寅——戊戌、己亥。
甲辰——丙午、己酉。
戊午——丙寅、丁卯、辛未。
辛卯——戊戌、己亥、丙午。
乙巳——丁未、庚戌、癸丑。
己未——庚申、辛酉、庚午。
壬辰——丁酉、乙巳。
丙午——甲寅、乙卯、己未。
庚申——壬戌、乙丑、戊辰。
癸巳——戊戌、辛丑、甲辰。
丁未——戊申、己酉、戊午。
辛酉——戊辰、己巳。
甲午——壬寅、癸卯。
戊申——庚戌、癸丑、丙辰。
壬戌——丁卯、庚午。
乙未——丙申、丁酉、丙午。
己酉——丙辰、丁巳。
癸亥——戊寅。
乙卯年生之男命,宜配丁巳女、壬戌女、癸亥女之一,可保百年好合、鸳鸯天羡。
戊辰年生之女命,宜配辛酉男、庚申男、丁巳男之一,可保夫唱妇、富贵圆满。
传统生辰八字合婚方法
生肖属相合婚法
此法认为:凡男女出生年的年支相刑、相害、相冲者不宜婚配,相合、相生者宜婚配。如丑戌相刑,丑年生者不宜与戌年生者婚配;子未相害,子年生者不宜与未年生者婚配;子午相冲,子年生者不宜与午年生者婚配;寅亥相生相合,寅年生者宜与亥年生者婚配。(余者类推)这种方法简单地从双方四柱的年支生克冲合刑害关系合婚,忽视二者命局的整体配合,显然是片面、粗糙而不足取的。
神煞合婚法
此法以唐朝吕才神煞合婚法为代表,以男女双方原命局的神煞为依据进行合婚。此法在命学界素有争议。特别是明朝张楠对其痛加批驳曰:“只以男女命浪立数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游魂、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其谬甚矣。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与日时,而能论人婚配者乎?若有是理,则天下之议婚者是俱择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择下婚者而舍之,其法甚易而不难,宜乎天下无失夫之妇,丧偶之男矣。夫何后世又有孤霜之患者?份虽出于宿世之所定,亦由于议婚者之不明也。然论婚之礼,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当何如耶?但当看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必择女命带伤害、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带伤官食重者,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此合婚之正理,岂可以吕才上中下三婚无根之说,无据之理而设人之婚配也耶?吕才说之谬,不足信明矣。”但批驳归批驳,直至今天,仍有一些批命者沿用吕才之法,并且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程度上的准确性,这说明此法多少有些值得研究的内核。张楠提出的比劫食伤相配之法,虽有一些道理,但也未免过于简单、粗糙,尚需补充完善。
其他方法
1. 双方年柱或日柱干支相配(宜生合、忌冲克)
2.夫妻星相配(正财配正官、偏财配七杀)
3.年命相配(宜纳音相生)。
无论哪一种方法,都多少有可取之处,但都不够完善。正是由于上述合婚法则的缺陷,再加上批命者技术水平的局限,往往将不宜配合的怨偶扯在一起,而将适宜婚配的佳偶无情拆散。错误婚配造成的悲剧将如影随形地缠着命主走完痛苦的婚姻旅程,岂可当儿戏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