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认为一个人的个性可以从四个角度进行分析,用字母代表如下:
驱动力的来源:外向E——-内向I
接受信息的方式:感觉S——-直觉N
决策的方式:思维T——-情感F
对待不确定性的态度:判断J——-知觉P
其中两两组合,可以组合成16种人格类型。实际上这16种类型又归于四个大类之中,在此我们将四个大类型筛选,并总结如下:
第一, 从感觉(S)─直觉(N)维度来看。个体在注意指向于内部的精神世界还是外部的客观环境上有所不同。内倾型个体主要注意于内部的概念、观念、思想等精神世界;而外倾型个体主要注意于外部的人和事件。因此,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内倾型个体总是将其知觉、判断指向于观念、思想等;而外倾型个体总是将其知觉、判断指向于外在的环境。因此,外倾型个体必然外倾运用其支配性功能,而内倾型个体必然内倾运用其支配性功能。这里要说明的是,外倾运用指的是在外部客观世界里运用,内倾运用指的是在内部的精神世界里运用。
第二, 从补偿作用来看。心理类型理论认为,对于良好的类型发展来说,个体在外倾的外部世界和内倾的内部世界中都得到发展是必要的。而无论单一的外倾运用还是内倾运用支配性功能,必然都导致在外倾或内倾上的另一极的失衡。因此,必须在辅助性功能上对之加以补偿。即是说,如果某个支配性功能是外倾运用的,则辅助性功能必然是内倾运用以达到平衡。例如,ENFP型的支配性功能是直觉,辅助性功能是情感,那么该类型的个体将在外部世界中运用直觉功能,同时又通过内倾运用情感功能而得到平衡。而对ISTJ型,其支配性功能是感觉,辅助性功能是思维,那么该类型的个体将在内部的精神世界里内倾运用其支配性的感觉功能,并在外部世界外倾运用辅助性的思维功能。
第三, 从知觉(P)─判断(J)维度看。在考察了荣格的类型理论的基础上,迈尔斯通过对知觉功能和判断功能的分析提出了心理类型的第四个维度即知觉(P)─判断(J)维度。这一维度反映了个体在与外部世界打交道时所习惯采取的生活风格上的偏好,因此该维度可用于鉴别个体在知觉功能和判断功能上偏好于外倾运用何种功能。即是说,当一个外倾型个体在知觉(P)─判断(J)维度上偏好于知觉时,则其支配性功能是知觉功能;而当这个个体是内倾型时,则该个体外倾运用知觉功能,又由于内倾型个体内倾运用其支配性功能,因而根据补偿作用其必然是外倾运用辅助性功能,因此其辅助性功能必然是知觉功能。例如,一个ENFP型个体在外部世界运用其支配性的直觉功能,同时通过内倾运用其辅助性的情感功能而得到了平衡。
两种功能维度内有两极分别成为了支配性功能和辅助性功能,而另外两极相应的将得到较少的发展和注意。相对于支配性功能的另一极──荣格称之为劣势功能──作为支配性功能的对立形态,它受到了支配性功能最大程度上的压抑,进入了无意识层面,由于其在性质上与支配性功能的对抗而在发展上有潜在地困难,因此这一功能只能最后得到发展。“优势功能总是作为意识层面上个性的表现而存在着,而劣势功能则仅得到较少的发展因而只能被简单地称之为‘存在着’”。因此在功能等级的排列中劣势功能只能成为第四功能,而与辅助性功能所在的维度内与辅助性功能相对的另一极就成为功能等级的第三功能。
第四维度,即知觉(P)─判断(J)维度,反映的是个体在生活风格上的外在行为的差异。个体总是要么偏好于知觉,要么偏好于判断,由此就造成了对第二和第三维度二者之间的一种偏好。由之,判断和知觉过程就形成了个体个性的核心,而个体在思维、情感、直觉、感觉四种功能之间的偏好就在个体的行为上构成了本质的差异。
STJ型
1. 感觉2. 思维3. 情感4. 直觉
ISFJ型
1. 感觉2. 情感3. 思维4. 直觉
INFJ型
1. 直觉2. 情感3. 思维4. 感觉
INTJ型
1. 直觉2. 思维3. 情感4. 感觉
ISTP型
1. 思维2. 感觉3. 直觉4. 情感
ISFP型
1. 情感2. 感觉3. 直觉4. 思维
INFP型
1. 情感2. 直觉3. 感觉4. 思维
INTP型
1. 思维2. 直觉3. 感觉4. 情感
ESTP型
1. 感觉2. 思维3. 情感4. 直觉
ESFP型
1. 感觉2. 情感3. 思维4. 直觉
ENFP型
1. 直觉2. 情感3. 思维4. 感觉
ENTP型
1. 直觉2. 思维3. 情感4. 感觉
ESTJ型
1. 思维2. 感觉3. 直觉4. 情感
ESFJ型
1. 情感2. 感觉3. 直觉4. 思维
ENFJ型
1. 情感2. 直觉3. 感觉4. 思维
ENTJ型
1. 思维2. 直觉3. 感觉4. 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