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日、复日忌破土、安葬、启葬。按旧本重复日忌为凶事,利为吉事,故忌破土、安葬、启葬,然其义亦泛矣。夫葬乘生气,经有明文,今选择家亦以无禄四废为凶日,若复日则皆令星,孟仲月又皆建禄,其吉自无可疑。巳亥为阴阳尽日,亦大率云然。而推以十二月,参以三俣,此二日无皆凶之理。乃惟此之忌而不避刑厌三煞之凶,且所宜又止于鸣吠日而舍德赦6合之吉,而不知用是与嫁娶之仅取下将而不取德合,惟忌章光无翘而忌刑冲破害等也。婚葬为人事之始终,而俗论拘忌若此,故遇鸣吠则忌,遇德德赦6合则不忌,识者自能辨之。
择日的几种造葬权变法
《通书》云:凡修造,一定要修主年命、方向和年月均利,才能获吉。如果(方向)不利又不得不造,可用迁居之法,从所迁之地视为所作之方为吉就行了。如年命利作兑不利作震,则当迁居而东,既居于东,则自其居视所作之方,昔为震者,今为兑矣。自此作之,则无不可。
关于作方,凡所作只在一宫,选择比较容易,如果跨连数宫,有吉有凶,于吉宫起工,由此连及不利之宫,并无妨害。如果修造年月日吉利而准备作未停当,可以略加起造以应吉时,以后再接触修造,也行。但在竣工之后,要归福德之方。
论取土方道,凡远隔百步之外,目所不见,可不问方道神煞。太岁三煞官符大小月建等方,忌取土。
论清明前后修墓法,凡己葬墓堂的加土、种树、砌祭台、修整等于清明寒食之间起工修作,可不论山向及年月日时。
论竖造宅舍,大寒五日后择日拆屋修选,赶在立春节前择日完工,可以不忌开山立向年月克山家和凶神。这叫做岁官交承。如己过立春后,年月凶神方位己定,不可修作。如方位无凶神,修作无妨。
论安葬,在大寒五日后至立春前之间,先择日破土,再择日安葬,可不忌开山立向及年月各凶煞。但一定要在立春前谢墓,或在次年清明节加土谢墓。
论凶葬法,凡人初死,在三日之内或一旬之内,择日破土安葬,不问开山立向及年月神煞。